“无须答辩”上诉机制4‧14实施
图:“无须答辩”上诉机制容许控方可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在设有陪审团的无须答辩刑事审讯中,作出的上诉机实施无须答辩判定提出上诉。
【大公报讯】记者龚学鸣报道:《〈2023年刑事诉讼程序(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昨日刊宪。制‧修订条例下新增的无须答辩空降直播视频“无须答辩”上诉机制将于4月14日实施。
《2023年刑事诉讼程序(修订)条例草案》2023年7月12日获立法会通过。上诉机实施修订条例订明有关无须答辩的制‧同城约会软件哪个免费上诉机制,容许控方可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在设有陪审团的无须答辩刑事审讯中作出的无须答辩判定提出上诉。新上诉机制一直有待《刑事诉讼程序(针对无须答辩的上诉机实施判定的上诉)规则》的通过方可实施。
规则由刑事诉讼程序规则委员会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于去年11月14日订立,制‧以订明新上诉机制的无须答辩相关程序事宜,确保该机制运作畅顺。上诉机实施规则今年1月8日获立法会通过。制‧为尽快实施新上诉机制,无须答辩律政司司长根据修订条例指定4月14日为相关条文的上诉机实施生效日期。规则也将于同日生效。制‧
律政司表示,新的“无须答辩”上诉机制,填补刑事上诉制度中因控方未能就原讼法庭法官在设有陪审团的审讯中错误作出的无须答辩判定提出上诉而出现的法律空隙,避免可能造成的司法不公。
生效日期公告将于本月12日提交立法会,以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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